新课程标准下地理教学评价理念的特点

发布:佚名   时间:2010-5-27 14:33:00   来源:京翰教育中心   录入:malajia   人气:2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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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课程标准下地理教学评价理念的特点

  新的《高中地理课程标准》明确指出:“既要关注学习结果,也要关注学习过程,以及情感、态度、行为的变化,创设一种‘发现闪光点’、‘鼓励自信心’的激励性评价机制。”可见,新课程标准下地理教学评价理念具有如下一些特点:
  
  1.关注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。地理学科中基础知识的掌握、基本技能的培养固然重要,但一元化的评价目标势必将学生的学习行为,引向单纯背记理论知识点之上,导致“考前背记,考过即忘”的恶性循环。而素质教育追求的是学生能力的提高,不仅要给学生以现成的“鱼”,还要教会学生学习的方法,也就是要传授终生学习的“渔”。这点,新课程标准是通过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查来实现的。在具体操作中,注重全面综合评价学生在情感、态度、价值观、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等多方面的进步与变化,不仅关注学生的地理课业成绩,更关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,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、学习兴趣和积极情感体验等方面的发展。同时,新课标非常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,注重对个体发展独特性的认可;通过给予全方位的积极评价,发挥学生多方面的潜能,帮助学生意识自我、拥有自信。在考查手段上,以量评为基础,应用质评等先进的评判方法,不仅考查“认识”或“概念”等认知层面,同时关注对“表现”等行为层面的考查,如情境测验、行为观察等,较好地体现了对学生全面素质的综合测试。
  
  2.关注的是学生得出结论的全过程。在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做评价上,新课程标准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习结果,也关注学习过程,尤其是突出强调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学习主动性、创造性和积极性。这就要求教师要针对处在学习过程中的不同个体,善于使用弹性化的评价尺度。某个问题,可能有的学生答得不够“标准”,但只要其所答体现了本人通过学习后情感、价值观的变化,或回答内容具有某一方面的创新性,就应给予肯定性的评价。对于平时上课不认真听讲或智力欠佳的学生,回答提问往往会答非所问。作为学科教师,不应以条条框框来禁锢学生的思维,而应提倡“阳光思维”,尽量寻找其“闪光点”。只要其思维与所提问题具有某种相关性,只要学生在整个回答过程中表现出了学习的主动性、积极性,教师的评价就应该积极化。以此激发学生对本学科的兴趣。
  
  3.关注的是学生的终生发展。传统的评价手段一般都是先人为地划定一个分数量值,再根据学生的考试分数对其能力、品质作出鉴定,这种做法的科学含量越来越值得怀疑。美国课程理论家斯塔弗尔比姆认为:“评价最主要的意图不是为了证明,而是为了改进。”因此,作为教师决不能用评价的筛子去淘汰学生,使之气馁,而是要通过提倡质性评定,激发学生学会更多的学习策略,给学生提供表现自己所知所能的各种机会。显然,要真正关注学生的终生发展,不仅要着眼于当前的知识、技能和智慧,引导学生“学会”,更要求学生“会学”,最大限度地开发学生成长的潜力和可能实现的新发展。新课程标准提出的发展性评价,特别关注学生对地理基础知识、技能地掌握和运用,分析学生是否具备了地理思维,考查学生进行地理科学研究的实际技能,强调学生是否已形成了环境伦理观念,是否确立了全球意识和爱国情感,使地理学习对学生生活和终身发展有用。新课程评价标准还具有相当的开放性,充分尊重学生的个别差异和个性特点,允许学生依照自己的兴趣和特点,选择不同形式或内容的发展道路,而不是拿固定死板的一把“尺子”去衡量所有的学生。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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